现代化视阈下1971年巴基斯坦内战成因的分时段考察

发布时间: 2011-07-04      访问次数: 437

Examination on the Causes of the Pakistani Civil War in 1971 at the Angle of Modernization 

and Time Span Theory

赵辉兵

【内容提要】 1971年巴基斯坦内战的成因问题,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主要有分裂说、“殖民剥削”说和内战说。然而,这三种观点无法对巴基斯坦内战的成因给出令人信服的解析。因此,借用费尔南·布罗代尔的时段理论和S.N.艾森斯塔德的现代化的视阈考察该问题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短时段的事件考察,造成巴基斯坦内战的近因是叶海亚·汗总统的决策不当引发现代化的崩溃。借由中时段的局势梳理,巴基斯坦内战是其现代化进程中政局周期性震荡合乎逻辑的结果,即出现了一种代议制政府→政局动荡→军法管制政府→政局动荡周期性交替的局面。透过长时段的结构分析,巴基斯坦内战的背后隐含着发展中国家现代化面临的共同困境:传统与现代化、宗教与民族主义的冲突和不兼容。

Abstract】 Generally speaking, as far as the causes of the Pakistani Civil War in 1971 concerned, the students on the 

academic circle have three points of viewseparatism, colonism and civil war. However, these points of view can not fully explain its essence.

 It is necessary to introduce the theory of Fernand Braudels time span and Shmuel N. Eisenstadt’

modernization. By view of the short time span theory, its immediate cause was that the false decision of

 Yahya Khan led to breakdown of modernization. By view of middle time span theory, its civil war was 

the logic consequencean alternate circle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and authoritarian government. By view of long time 

span theory, its profound cause is the paradox of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tradition and modernization, religion and nationalism.

【关键词】 巴基斯坦内战; 现代化;时段

Key WordsThe Civil War of Pakistan; Modernization; Time Span

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被认为是南亚次大陆上三个最重要的国家。根据蒙巴顿方案,1947814日,巴基斯坦宣布独立;翌日印度宣布独立。这样,原英属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孟加拉被分为东、西两部分,西部归印度,东部归巴基斯坦。1971年,巴基斯坦发生内战与分裂,其东翼成为孟加拉国,19721月正式成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这个从印度分离出来的国家为什么在七十年代初再次分裂、它的东翼会独立为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即1971年巴基斯坦内战的历史成因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拟在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用费尔南·布罗代尔的时段理论S.N.艾森斯塔德的现代化视角,对1971年巴基斯坦内战的历史成因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初步的探讨,挂一漏万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研究概述

基于不同立场与视角,国内外的研究者,对1971年巴基斯坦内战的历史成因的认识与解读,可谓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笔者主要依据研究者的价值取向或态度,将研究者对该问题的观点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种观点是分裂说,即把造成巴基斯坦内战的根本原因归咎于以谢赫·穆吉布·拉赫曼(Sheikh Mujibur Rahman)首的孟加拉人民联盟领导的民族主义运动或称之为“孟加拉民族主义”或“孟加拉分离主义”。而刺激东孟加拉分离主义运动兴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建国以来巴基斯坦国内特权阶层的形成,1965年的第二次印巴战争的消极影响,国语问题等。这种观点无疑对那些主张统一的巴基斯坦的人们持同情态度。

第二种观点是“殖民剥削”说,即认为1947年以来,巴基斯坦中央政府尤其是以西巴基斯坦人为主的当权派对东巴政治上打压,经济上损东肥西,文化上歧视,由此导致了备受压迫的东孟加拉人从要求自治到走向独立。该观点明显对主张东巴基斯独立的人士持同情态度。

第三种观点是内战说,即认为1971年的巴基斯坦内战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复杂的国际背景,又有多变的国内因素,是内因、外因交互作用下的结果。对此,我国学者唐昊认为:“诚然,印度的直接干预和苏联对印度的支持是东西巴分裂的重要外部因素。然而,东西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矛盾和东巴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是导致分裂的内部因素。”此外,一些研究者认为,1971年巴基斯坦内战中美国和中国因素也是不能忽视的外部因素。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的全球战略开始收缩,尼克松政府奉行“关岛主义”导致在南亚区域冲突中力不从心。中国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巴基斯坦只能给予外交和政治上的支持。持该观点的学者,在价值判断上保持中立,力图客观公正地考察巴基斯坦内战的成因。

以上三种观点,笔者倾向于部分地认同第三种观点,即巴基斯坦内战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诚如恩格斯所说,“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然而,第三种观点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即对造成巴基斯坦内战的各种因素近乎等量齐观,因而无法给出内战的根本原因。笔者拟借用费尔南•布罗代尔的时段理论 和S.N.艾森斯塔德的现代化视角,尝试着去梳理这一复杂的历史事件。

二、现代化的崩溃——短时段的事件观察(19713月 25日—1972110日)

布罗代尔认为,短时段大致可等同于白驹过隙般的事件,“所对应的是个人、日常生活、我们的错觉、我们的瞬间印象,特别是编年史作者和新闻记者的时间。”具体到巴基斯坦内战,指从1971325日,巴基斯坦中央政府贸然决定对达卡及东巴基斯坦省的其他地区采取“探照灯军事行动”,引发内战到19711216日印巴战争结束,印军退出东巴基斯坦,流亡在加尔各答的孟加拉人民联盟政府随即迁回达卡,随后,197218日,谢赫·穆吉布·拉赫曼从巴基斯坦获释,110日回到孟加拉国,成为这个新国家的政府首脑。从现代化进程的角度看,笔者认为,持续了近10个月之久的内战是巴基斯坦现代化的崩溃,“此种局面可能表现在较无组织的骚乱中,无规约的冲突动乱中或无法被容纳进更为稳定的框架之内的各种社会、文化和民族运动的发展中。”在此,我们有必要近距离地观察这场内战的过程。

1971325日。西巴基斯坦军队展开了针对主张孟加拉独立的东巴基斯坦平民、学生、知识分子和军事人员的“探照灯军事行动”,旨在通过逮捕谢赫·穆吉布·拉赫曼、解除潜在的抵抗力量的武装的方式恢复法律与秩序。在“探照灯军事行动”期间,巴基斯坦军队杀害了数百名孟加拉人,拉赫曼被捕入狱,并封锁消息,将在东巴基斯坦的外国记者集中在达卡国际旅馆,随后,将他们驱逐出境。然而,事与愿违,26日晨任驻吉大港地区的第八东孟加拉团的领导人之一的齐亚·拉赫曼率领一部分军队占领吉大港电台,宣布东巴基斯坦独立。与此同时,主张分离的东巴基斯坦军人、民兵和平民组成“民族解放军”(Mukti Bahani),采用游击战术同西巴基斯坦军队作战。原东孟加拉团、东巴步枪队和警察人员构成了抵抗的骨干力量。417日,孟加拉临时政府在印度的加尔各答正式成立。到11月,东孟加拉有组织的武装力量约达10万人。他们实际上控制了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线以外的地区。

巴基斯坦内战,有3万名东巴人丧生,拉赫曼称死亡的东巴人有300万之巨,约8001000万东巴难民跨过边境,涌入印度的西孟加拉邦。对此,印度给予“民族解放军”经济、军事和外交方面的全面支持。为了进行第三次印巴战争,89日印度同苏联签定了带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和平友好合作条约》,采取措施限制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可能的干涉;与此同时,通过分析得出了中国方面出兵支援巴基斯坦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印度军队于1122日,借口难民问题,公然入侵东巴基斯坦。巴基斯坦被迫于123日晚正式宣战。随后,巴基斯坦和印度军队在东巴基斯坦和西巴基斯坦两线同时展开战斗。战争持续了13天,1216日印度与东巴基斯坦联军击溃了部署在东巴基斯坦的巴基斯坦的武装部队后,印军退出东巴基斯坦,流亡在加尔各答的孟加拉人民联盟政府随即迁回达卡。1972110日,谢赫·穆吉布·拉赫曼从巴基斯坦回到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内战正式落下了帷幕。

通过近距离、短时段的事件观察,笔者认为,造成巴基斯坦内战的近因是接替阿尤布的叶海亚·汗总统的决策不当引发巴基斯坦现代化进程的崩溃。在“极少有中间范围的制度框架形成,以使那些各种形式的政治要求得到规整并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要求和政策”的情况下,叶海亚·汗贸然决定加快重建宪政的现代化进程,举行独立以来的首次全国大选。而在1970127日的全国大选中,拉赫曼领导的人民联盟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进而“对这些制度提出全面和立即变更政体或任一既定群体在其中的地位的极端要求。”但对这类极端要求,中央政府没有形成一种促进、维持、协调变迁的能力,最终以现代化的崩溃即内战而告终。

这种崩溃体现在诸多方面:“原有的传统秩序规范分崩离析;社会各阶层缺乏对权威合法性的基本共识;执政者与知识精英在政治秩序、文化价值和道德秩序等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的认同分裂;社会间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连续不断的冲突和冲突的两极化,并始终找不到达成持久的妥协的方式;在冲突与危机之间形成相互强化的恶性循环;而战争、瘟疫、灾害和各种因现代化而引起的内忧外患持续不断,等等。”比如,巴基斯坦内战不是简单的东、西巴对抗。除了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Zulfiquar Ali Bhutto)外,大多西巴基斯坦的政治领导人愿意接受将权力移交给已经赢得大选的孟加拉民族主义政党。另一方面,比哈尔人和许多东巴基斯坦的孟加拉人反对国家分裂。在支持统一的巴基斯坦的人看来,那些支持孟加拉独立的人,与其曾经的主要敌人印度的联盟是典型的‘叛变行径’;而对主张孟加拉独立的人而言,西巴基斯坦被看作是‘外来的占领者’,而且与政府合作的比哈尔人和效忠派的孟加拉人(Biharis and loyalist Bengalis)被认为是典型的‘叛徒’。 双方都借用‘叛国’和‘他者’的特性来煽动仇恨。1971年的内战,一方相信他们是为统一的巴基斯坦而战;另一方确信只有独立的孟加拉才蕴藏着公义与进步的机会。双方的政治立场都具有合法性。这场冲突中的各方都支持暴力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各方都采取了有悖公认的战争规则的野蛮行动。由此,我们看到现代化的崩溃造成了道德、法律与秩序的全面危机,近乎于无政府状态,内战中的各方既是罪魁祸首,又是受害者。可以说,这种崩溃的状况近乎于“一种原始的霍布斯式的战争状态,也就是一种人人敌对的内战状态,其中不存在任何对参战者具有约束力的共同规则。”

然而,采用短时段的方法,近距离地观察巴基斯坦内战历史成因仍然不足以窥其全貌,因为“它的迷人烟雾填满了当代人的心灵,但是它不可能持久,人们刚刚勉强看到它的光亮。”由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中时段的局势梳理,析出没有形成一种“既存的镇制力量与纽带力量”的缘由。

三、现代化中的抗拒与变迁——中时段的局势梳理(1947814日—1971324日)

布罗代尔认为,中时段描述的是“局势、周期、甚至‘中周期’(intercycle),可涵盖10年、25年乃至康德拉捷夫(Kondratiev)的经典周期——50年”。具体到巴基斯坦内战历史成因的分析,这个中时段是指从1947814日,巴基斯坦从英属印度中分治出来到1971324日巴基斯坦陷入内战之前的近25年的中周期。在这个中时段内,巴基斯坦的现代化进程出现了一种代议制政府→政局动荡→军法管制政府→政局动荡周期性交替的局面。

独立后的巴基斯坦由地缘与文化迥异的两部分组成,分别位于印度的东部和西部。其西部地区通称为西巴基斯坦,其东部地区最初称为东孟加拉,后来称为东巴基斯坦(现在称为孟加拉)。建国伊始,百事待兴。由于新的宪法没有制定出来,依照1947年的独立法案,巴基斯坦沿用了1935年《印度政府组织法》,组建国家行政领导机构,并设立了制宪会议,担纲筹备、制定宪法与临时联邦议会的职能。19493月,在真纳的主持下,由里阿夸特·阿里总理提出关于建国目标的决议案。该决议案在制宪会议上很快得以通过。其主要原则是:主权归于万能真主,由人民选出的代表行使;巴基斯坦应是建立在公正、平等、容忍的伊斯兰原则上的联邦共和国;司法人员应该独立;少数民族应受保护;穆斯林应遵循《可兰经》的原则和《逊奈》的箴言。然而,事实是伊斯兰传统与现代化的原则及其所代表的力量彼此是相互冲突的,在M.A.真纳(Mohammed Ali Jinnah)和里阿夸特·阿里·汗(Liaquat Ali Khan)在世时,他们尚能维系政局。随着真纳与阿里·汗撒手人寰,“各种政治势力带着相互冲突的目标和意识形态出来要求得到肯定”,由此导致各种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矛盾日益公开化。这种矛盾集中体现在东、西巴基斯坦之间。

在巴基斯坦独立之时,东孟加拉起初给予了全力支持。然而,作为人数上居于优势地位的东孟加拉,在政治、经济、军事与国语等问题上却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由此引发了诸多东孟加拉人的不满,进而推动了孟加拉民族主义运动。

刺激孟加拉民族主义运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巴基斯坦中央政府未能处理好由不平衡的现代化引发的诸多矛盾与问题。19471958年间,巴基斯坦政治上实行的是议会民主制。但考虑到其流于形式的宪法与先天不足的民主,巴基斯坦的政治权力实际上集中于少数的特权阶层手中。议会民主制的失败,为阿尤布·汗(Ayub Khan)的军法管制政府铺平了道路。195810月,阿尤布·汗执掌大权后,实行了为期4年的军法统治。1962年,在阿尤布的指导下,宪法委员会制定了1962年宪法,又称阿尤布宪法,推行有限民主制。然而该宪法几乎没有东巴基斯坦人任何平等参政的实质性权利,这就进一步刺激了东巴的地区分权的情绪,距离真纳的伊斯兰共和国的设想渐行渐远,为孟加拉国的出现提供了现实依据。1965年的印巴战争中,时任巴基斯坦外交部长的布托公然宣称中国会保护东巴基斯坦,这无疑加速了东巴基斯坦的离心倾向。为此,1966年拉赫曼提出了著名的“六点纲领”。这样,阿尤布执政时期的巴基斯坦尽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其大权独揽,未能有效缓解东、西巴之间日趋紧张的状况,不得不在1969年将政权交给了巴陆军总司令的叶海亚·汗(Yahya Khan)将军。

叶海亚·汗上台后,迅速稳定了政局,并打算还政于民,宣布于1970127日举行全国大选。大选的结果是拉赫曼领导的人民联盟赢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该党赢得了分给东巴基斯坦169个席位中的167个,由此在国民大会中成为多数党(国民大会共313个席位)。这使得人民联盟具备了宪法赋予的组建政府的权利。但在组阁问题上,拉赫曼拒绝组成联合政府,这又是在西巴基斯坦取得多数党地位的以布托为首的巴基斯坦人民党无法接受的。为此,197133日两党领导人连同总统叶海亚·汗在达卡举行了会晤来决定国家的命运。经过多次会谈未果后,325日夜,阿尤布总统在以布托为首的人民党和军方的支持下,对东巴基斯坦采取了“探照灯军事行动”,由此引发巴基斯坦内战。

通过对19471971年巴基斯坦现代化进程的中时段考察,笔者认为:造成其政局恶性循环的重要社会背景是“现代化需要社会所有主要领域产生持续变迁这一事实,意味着它必然因接踵而至的社会问题、各种群体间的分裂和冲突,以及抗拒、抵制变迁的运动,而包含诸种解体和脱节的过程。”然而,面临着诸多现代化所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建国以来,巴基斯坦的政治精英们在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或治国方略上,并没有达成共识。“一部分政治上层人物有决心要尽快地使他们的国家现代化。但是,前工业的态度渗透了整个社会。工商业阶级缺乏办理企业的活力。文官和军人都有较好的组织,准备随时为国效力。而强大的共产主义运动和其他革命运动则标志着工人和知识分子与国家共同体的离异。”这样,巴基斯坦的现代化“弱化了人民对权威与法纪的尊敬;相应地,导致了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失序,而威权政体便会乘虚而入。”因此,当这种以‘现代的家长式专制统治’为特征新的政治和行政中心结构无法应对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抗拒与变迁时,现代化的崩溃,即1971年巴基斯坦内战的爆发就一发不可收了。那么,造成巴基斯政局代议制政府→政局动荡→军法管制政府→政局动荡周期性交替的局面的内在结构是什么呢?由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长时段的结构分析。

四、现代化的悖论——长时段的结构分析(1858620日—1947813日)

布罗代尔认为,长时段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长期趋势,即“在比周期和中周期更高的层次上,有一个经济学家所说的长期趋势。……。它们是对长时段历史学的有用的介绍。它们提供了第一把钥匙。”二是结构,即“在我们历史学家看来,一个结构自然是一种集合、一座建筑物,但更重要的是,它是在一段长时期里由时间任意支配并连续传递的现实。某些结构有很长的寿命,因而它们成为经历无数代人而稳定不变的因素。”具体到巴基斯坦内战,笔者认为将其置于一个更长的周期内有助于我们认清其内在的历史基础与障碍,即这个长时段是指其上限为1858620日英国政府正式结束了莫卧儿帝国的统治,开始对印度实行直接统治;其下限为印巴分治。

1857年的印度反英大起义,一方面,迫使英国结束了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统治,由英王派出的总督对印度进行管理,总督则对英国内阁中负责印度事务的国务秘书负责;另一方面,英国向印度的扩张政策也改为对各个土邦的社会政治事务的不干涉,当然涉及对外关系与军事决定权仍掌控在英国人手中。英国在印度的统治期间,“摧毁了印度社会的整个结构”。经济上,英国摧毁了印度原有的农业与制造业,组建了新的商业阶层;政治上,改造了莫卧儿帝国的封建统治,使其欧洲化;文化上,推行近代的西方教育制度与科学文化。

对此,马克思写道:“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性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重建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在英属印度期间,印度教徒很快就适应了急遽变迁的社会政治环境,穆斯林则在教育、商业、政治等方面均落后于印度教徒。这种状况从不同层面唤醒了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民族意识。英国在印度能够进行合法统治的重要逻辑就是印度不是一个民族,所以他们不能自治。然而该时期“在印度的新中产阶级中,慢慢滋长着一种认定不列颠统治乃非正义的意识,因为它是外国势力,只允许印度人作为象征性的代表(印度人的劳力,以及政府机构、各类专业领域、铁路和军队中的印度雇员除外)。”但是,在围绕着以民族国家为框架,建设什么样的现代印度问题上,印度社会内部发生了分化。1885年12月,印度国大党在孟买成立。印度国大党以印度各民族和宗教派别的身份,强调“一个民族”,认为印度教徒与穆斯林是一个相互交织的共同体。19061230日,穆斯林领导人在达卡召开会议,成立了全印穆斯林联盟,“它标志着有组织的穆斯林民族主义的出现。”1940年,穆斯林联盟第27界年会上通过了《拉合尔决议》,明确提出了穆斯林占多数的地区,建立“独立的国家”的原则,即两个民族的原则。其两个民族理论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真纳认为,在实行议会制的印度无法确保处于少数派的穆斯林的权利与地位。而这种逻辑在分治后巴基斯坦的社会政治运动中再度出现。此外,还有一些人认为,未来的印度既不是一个民族,也不是两个民族,而是由印度次大陆上相对同质的各个邦组成的多个拥有主权的民族,即多个民族。而这一点在《拉合尔决议》中,已经有所体现,即决议在提到“国家”时用的是复数的国家,即“states”,“显然东孟加拉希望建立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但到了1946年,全印穆斯林联盟改变了此前的提法,将决议中的复数国家改为单数国家。这自然为后来的孟加拉民族主义运动埋下了伏笔。而该时期英国殖民当局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政策,无疑加剧了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两大族群的认同危机。而隐藏“一个民族”、“两个民族”与“多个民族”理论背后更深刻的逻辑是:传统与现代化的悖论,即将以民族国家为主要形式的社会政治秩序引入到传统性极强的东方社会——印度次大陆——而造成的两者的不兼容。“传统框架的解体,不论是家庭和社区的解体,有时甚至是传统政治背景的解体,往往导致更无组织、更懈怠和更混乱,而不是建立一个有生命力的现代秩序”。由此,笔者认为简单地将以主权为核心的民族国家引入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印度次大陆是造成巴基斯坦内战的结构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