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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巴基斯坦伦理文化异同研究

作者:发布时间:2011-07-04浏览次数:3673

郑萌萌

(徐州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摘  要中国和巴基斯坦都是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中国在先秦时期逐步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伦理文化,而巴基斯坦以伊斯兰教为国教,它的文化受宗教影响很大。两种伦理文化在很多方面既有共同之处,又存在差异。中国和巴基斯坦两种不同的伦理文化,在弘扬传统文化精华,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研究两国伦理文化的异同,也可以减少两国之间人民的文化交流障碍,增进不同文化间的理解和沟通。

[关键字 中国;巴基斯坦;伦理文化;异同

文化是一个群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民族、企业、家庭)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风俗、习惯、代表人物,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伦理文化属于文化系统中的深层建构,“伦”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指道理规则。伦理文化是以道德规范、善恶评价和理想信念展示着自身的传统,并通过潜在的方式推动或制约着社会文化的发展。[1]中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而巴基斯坦以伊斯兰教为指导。比较两种不同的伦理文化,深入研究中国伦理文化与巴基斯坦伦理文化之间的碰撞和融合,有助于了解两国的文化习俗,增进两国友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伦理文化的背景

中国伦理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学是孔子在前人基础之上创立的学说,后经孟子、荀子等人的继承与发展,在汉武帝时期成为社会的道德根本准则。孔子从“仁”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整套修身成仁的伦理思想,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所倡导的理想人格就是以这种伦理思想为己任,拯救天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或称“内圣外王之道”。台湾新儒家代表人物牟宗三对“内圣”和“外王”的含义做过阐释:“內圣”就是“内而治己,做圣贤的功夫,以挺立自己的道德人品”,“外王”就是“外而从政,以行王道”。[2]这种伦理文化不仅影响着两千年以来中国传统社会人们的社会道德和伦理生活,而且深深地融入今天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之中。

伊斯兰教产生于7世纪阿拉伯半岛,经过1000多年的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信徒遍布世界各地。伊斯兰教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公元6世纪末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处于原始公社解体、阶级社会开始形成的社会大变革时期,社会矛盾复杂。其二,传统商道的改变,加剧了阶级对立,使得社会动荡不安,加速了氏族制度的解体。由于上述两方面原因,无论是氏族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希望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伊斯兰教作为人们要求统一的愿望在意识形态上反映出来。伊斯兰教教义的核心内容,简言之,就是安拉是唯一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伊斯兰教是巴基斯坦的立国之本,1947年巴基斯坦建国,1956年宪法宣布巴基斯坦为伊斯兰共和国,1973年宪法把伊斯兰教定为国教。巴基斯坦97%以上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很多小孩从3岁就开始背诵《古兰经》。作为巴基斯坦国教的伊斯兰教,已经不单出是一种宗教信仰,而是一种完整的伦理道德体系。伊斯兰教伦理文化几乎包含了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在巴基斯坦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模式、经济制度到法律规范,几乎蕴涵了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3]伊斯兰教认为天地是真主创造的,日月以及其周期也是真主创造的,还有山川、河流、昼夜以及世界万物都是真主创造的,人只是其中渺小的一员。人们所期望的是有一天能与真主相会,如果有人不相信真主,便会受到严酷的惩罚。真主的唯一性和至高无上性构成了穆斯林宗教世界观的基础。

二、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伦理文化的差异

正是由于两国伦理文化背景的不同,造成两国伦理文化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巴基斯坦人信奉伊斯兰教是一种宗教,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不能被视为宗教。宗教具有一种超越性,比如说伊斯兰教就把一个超越的人格神看得至高无上。而儒家的超越性不需要设立外在的人格神,所以儒家虽然一直在中国社会发挥了准宗教的功能,但是不能被视为宗教。

第二,巴基斯坦信奉的伊斯兰伦理观是“一神论”的宗教伦理观。古兰经中说“真主建立诸天,而不用你们所能看见的支柱。随后他端坐在宝座上,制服日月,使其各自运行到一个定期。他处理事务,解释迹象,以便你们确信将与你们的主相会。它展开大地,并在大地上安置许多山岳和河流,他把每颗果实造成两性的,他以黑夜覆盖白昼。”[4]由此可以看出,伊斯兰教认为自然界的一切存在物都顺从真主的安排,按真主指定的自然法则发展变化。因而,伊斯兰伦理道德要求穆斯林爱真主所爱,恶真主所恶。《古兰经》是判断是非善恶的唯一标准,“一神论”的信仰不会改变。

第三,巴基斯坦伦理文化倡导无差别的爱,而中国伦理文化强调爱有差等。儒家仁爱观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爱有差等。《论语》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孔子这里说的是家庭之爱乃是爱的根本。《中庸》在说仁时也说“亲亲为大”,即爱父母是最重要的。在这一点上,孟子持完全相同的看法,他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就是说侍奉自己的父母最重要。可见儒家主张有次第的推己及人的“爱人”,从爱自己开始,爱父母兄弟、爱朋友、爱社会和爱国家。这种思想很重视自我。而伊斯兰主张无差等的爱。伊斯兰认为,真主创造了人类,并为人类制定了根本大法——《古兰经》,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真主爱人,人也敬爱真主,真主的爱是世界一切爱的基础,人类的爱是对真主的爱的回应。其次,伊斯兰教提出“穆斯林皆兄弟”的平等观念。先知穆罕默德强调:“信士皆兄弟。”[5]伊斯兰平等观念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人际关系、家庭生活、婚姻生活、财产继承乃至丧葬礼俗等。另外,伊斯兰提出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人一律平等。“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人不比黑人优越,黑人也不比白人优越;全人类就像真主护佑下的一个家庭。”[6]

第四,两国伦理文化中对于生命的看法不同。中国伦理文化思想认为自己的身体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关爱身体是孝的表现。而巴基斯坦伦理文化则认为重视关爱生命是一种智慧。人的生命来自真主,它是宇宙间最宝贵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轻视、放弃、毁灭生命,伊斯兰非常反对轻生和自杀行为,“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寿限了。”[7]同时,伊斯兰认为不善待自己的人不可能善待他人。因此要尽力维护人的生命权利,享受现实生活。

第五,中国的伦理文化把政治问题归结为伦理问题。儒家思想讲求仁爱之心,主张仁、义、礼、智是政治生活的首要条件,要求为政者从道德出发,推行“仁爱”之政,把人伦关系是否调和直接等同于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从而构筑了一个把优良的伦理生活作为政治理想的政治模式。然而,巴基斯坦伊斯兰文化由于吸纳了波斯、罗马等异族政治文化精华,更表现出它的开放性与灵活性。伊斯兰教视公正为人世间重要的美德,主张统治者对真主负责,对人民负责,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秉公执法。

三、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伦理文化的共通

虽然从文化类别上看,巴基斯坦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但是在伦理道德规范方面,二者有众多一致,相互交融,共同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起着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第一,两种伦理文化在其社会生活中都具有至上的地位。

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作为社会主导意识形态发展成为人们血液中的细胞。这种伦理文化一方面为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又作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实现了道德规范生活化。现代新儒学家唐君毅有这样的评述:“孔子学说的精髓在于:如何远离邪恶,如何象父亲般的仁慈好施,如何兄友弟悌,总之,学会在人际关系的各个方面贯彻道德的原则。由此原则出发……为远近各地人民确立起皆可信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的体系。”“人们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运用于自己的言行之中,并在各种各样的体系中贯彻实施这个原则”。[8]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是以法律为中心的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至上的地位,它蕴含了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

第二,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两种伦理文化都体现出向善性。

1、在家庭伦理方面,都体现出“仁爱”的思想。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它通过相应的准则和规范,既可以指导和约束家庭成员的行为举止,又可以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儒家认为处理好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是善的表现,“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离娄上》)儒家“仁”的思想体现了重视天命的意识。人的生命是由父母赋予的,所以孝顺父母就意味着顺从天命。“孝”是诸多品德的基础,是宇宙准则的体现。那么究竟何谓“孝”呢?儒家认为“孝”者不仅要奉养父母,还要尊敬父母。“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第二》)“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荀子提出“请问为人子?曰:敬爱而致文。”(《荀子·君道篇第十二》)因而,儒家最为强调的还是对父母要从心中敬爱,努力使父母得到安乐,体现了对父母的人格尊重。伊斯兰教中《古兰经》对家庭伦理也做了讲解,它认为安拉是人类的创造者,父母是儿女的孕育者,孝敬父母就是敬爱安拉。安拉说:“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你们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9]《古兰经》中强调,对父母的孝敬不仅表现在生活的赡养,衣食的温饱等物质供给方面,尤其要注意态度。“对父母应该孝顺和善。……切不可对他俩言谈轻慢,切不可对他俩呵斥触犯,对他俩说话要和气温暖。”[10]

2、在社会伦理方面,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儒家的核心是“仁”,而“仁”的内涵十分广泛,“仁者爱人”,这种仁爱思想可以由亲子之情扩展成普世之爱。儒家主张人们不仅尊重、爱护、奉养自己的老人,抚养孩子,而且要把别人的老人、孩子当作自己的老人、孩子一样的爱护和抚养。孔子说他愿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要求人们“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礼记·礼运篇》)要关心爱护他人,为他人做好事。在生活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孔子认为“君子求诸已,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孟子也特别强调说:“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孟子·离娄章句上》)做人要诚实、讲信用。“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伊斯兰教除了要孝敬父母外,同样规定要善待亲戚、孤儿、贫民、近邻、伴侣等。遇到长者,穆斯林青年均要行礼以示尊重,在公共场所给老年人让座在穆斯林青年中是很自然的事;如遇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行乞,穆斯林均解囊助济。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大部分是有经商传统的民族。做生意的年青人,岁末与老人一起结算一年的收益,首先将一部分交给父母,另一部分周济亲戚、邻里穷人,然后才个人留存;若是几个人同时外出经商,其中一人亏损,他人则会主动无息借款相帮,直到有一天他有能力偿还。讲信誉、相互帮助是穆斯林处理朋友关系的信条。

第三,中巴两国的伦理文化都提出了通过道德实践实现理想人格的思想。

中国和巴基斯坦的伦理文化在一定意义上都起到了维系社会正常秩序,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作用,它们与法律规范共同构成人们的行为制约机制。在中国和巴基斯坦的传统伦理价值体系中,人们找到了心灵活动的价值意义和理想信念的归宿。儒家伦理道德是以“仁”为核心,“仁”为伦理道德的深层内化,属于道德的自律机制;儒家伦理道德以“礼”作为外在形式,“礼”是伦理道德的具体规范化、制度化的表现,具有法律效益,属于道德他律机制。儒家追求的理想人格是“君子”、“圣人”, 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而这种理想人格的完成要始于道德实践。

穆斯林是伊斯兰教的信仰者,穆斯林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古兰经》、《圣训》执行。伊斯兰教认为,理想人格的要素包含孝顺父母,《古兰经》提出:“你的主曾经宣告:你们应崇拜他,对父母应该孝顺和善。”[11]要尊重老人,穆圣说:“尊重白发的穆斯林老人、言行一致的学者、公正的领导人,皆属崇敬安拉的范畴。”[12]要善待妻室。“信仰最完美的穆民,是你们中性格最高尚,你们中最优秀的,是你们中最善待妻室者。”[13]如果能将这些道德付诸实践就是对真主的虔诚信仰,就能实现理想人格。

第四,两国的伦理文化都对当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中国和巴基斯坦的伦理文化都具有反应人类共性,超越时代的特点。中巴的伦理文化中都谈到了家庭的重要性,谈到了人类要孝敬父母、慈爱子女、友爱兄弟、善待妻子、接济亲戚等伦理规范。这对于当今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培养人们社会责任感,稳定家庭,增强义务感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弘扬传统文化,净化社会风气,加强道德传承。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了新旧道德规范“脱节”的现象。一方面新道德建设尚未完成,另一方面,一些道德素质低下,对传统道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甚至出现传统道德中没有任何值得传承的错误认识。实际上,中巴两国的传统伦理文化中大部分内容是十分优秀的,是具有生命力的,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指导作用,应当被保留并传承下去,内化为民族精神。一旦一个民族的传统完全丧失,这个民族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中国以儒家学说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伦理道德和巴基斯坦以伊斯兰教为核心的伦理文化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都形成了十分成熟的道德价值体系。两种文化从个人伦理、家庭伦理、国家伦理,及至宇宙伦理,都有完备的规范。在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后,团结友善、稳定和谐的仁爱思想更是相通相融。这些道德规范固然有相当成分的糟粕,但其中也有不少的精华及合理的成分,这些精华都对当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综上所述, 中国和巴基斯坦伦理文化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所以我们不能把两者的相通看成是完全的等同,更不能把两者的差异认定为一种绝对的对立。两国作为礼仪之邦的文明古国,都在以博大的胸怀接纳、吸收许多外来文化中的优秀的东西。中国虽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但是能接受各种宗教和各种文化。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也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在众多外来文化中,中国伊斯兰文化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我国信仰伊斯兰的民族有回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等十多个民族,伊斯兰教对这些地方的人民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影响颇深。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随着两国交往的不断加深,随着两种文化的相互交融,势必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积极的影响和作用。通过进一步探讨中国和巴基斯坦的伦理文化,了解两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价值体系。中国和巴基斯坦作为近邻,又有着几十年牢固的传统友谊,两国人民接触的需要和机会都是非常多的。因此,两国人民非常多了解对方的伦理文化传统,为双方的交流奠定扎实的基础。这样既可以减少中国人和巴基斯坦人交流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和误解,又可以发扬光大两国的优秀文化传统,促进两国友好往来,加强两国团结合作,进而对促进经济社会稳定都具有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彦:《先秦儒家伦理文化与伊斯兰伦理文化的比较》,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12月,第26卷,第6期

  [2]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309页

  [3]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伊斯兰教文化面面观》,济南齐鲁书社,1991年版,第3页

  [4] [7]马坚译:《古兰经》,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5年版,第13章2、3节,第3章

  [5]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文化史》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84

  [6]冯怀信:《<古兰经>哲学思想》,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9页

  [8]唐君毅:《宗教信念和现代中国文化》,1973年版,第52-53页

  [9][10][11]马坚译:《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31:14,17:23,17:23

  [12][13]穆哈伊丁·脑威:《脑威圣训》,354节,278节